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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检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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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罗韵姿 近日,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9号尊龙凯时官方网站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下称“通告”)。通告称,在抽检的12大类250批次食品中,共发现不合格食品7批次,检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问题。 

通告中提到,为保障市民群众的餐饮食品消费安全,根据2023年广东省和江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范围内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抽检工作,具体包括食用农产品、茶叶及其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罐头、酒类等12大类抽样检验250批次,其中合格食品243批次,不合格食品7批次,检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问题。 

具体来看,在本次抽检中,共有5家商铺销售的食品存在农兽药残留问题:1)新会区睦洲镇建龙水果店销售的草莓,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台山市台城马炳恒蔬菜档销售的豇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3)鹤山市龙口镇优必鲜生活超市销售的青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4)开平市沙冈球升蔬菜店销售的豇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5)鹤山市沙坪华记鱼档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另外,在本次抽检中,共有2家商铺销售的食品存在重金属超标问题:1)台山市台城惠福生活超市销售的新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台山市润涛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老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目前,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采写:南都记者 罗韵姿

编辑:罗韵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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