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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先生”法人被限制高消费,平台曾因发布律师信息被判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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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何生廷 早在2022年8月,“法先生法律大数据”未经尊龙凯时官方网站律师授权公开展示广州律师的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引起广泛关注。事件发生后,北京、深圳、广州等地律师协会发布声明,要求涉事法律服务平台应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

经过近一年,“法先生”事件有了最新进展。(此前报道:《广州律协声明:从未授权“法先生法律大数据”发布律师信息》)

南都记者获悉,此后有广州律师将平台的运营公司告上法庭,广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北京法先生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上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

“双方都没有上诉,一审判决已经生效了。”6月12日,当事人麦海波律师告诉南都记者,判决生效了,不过“法先生”运营公司还没有履行判决,“目前正在准备材料申请强制执行。”

2022年8月,“法先生法律大数据”平台,在未获得授权情况下,擅自将全国各地众多律师包括姓名、执业信息和个人照片等个人信息平台进行展示。

来自广东高睿律师事务所律师麦海波的个人信息也被展示在平台上,平台展示页面上为麦海波律师私自设定“收费标准”,显示了麦海波律师“执业年限”“胜诉率”“帮助客户与律师达成合作x次”等信息。

麦海波律师认为,上述多处信息不真实、数据不完整,其从未在法先生公司平台上注册、授权使用麦海波律师本人姓名及其他信息,也未通过任何方式经由其平台顾问与客户达成合作。为此他将北京法先生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被告“法先生”答辩称,律师的职业信息是公开的商业信息,不属于《个人信息保护法》中规定的识别个人身份的敏感个人信息,对律师执业信息、胜诉率等公开的个人信息进行收集汇编属于大数据行业常规做法,并非对麦海波个人信息的侵犯。 

经审理,广州互联网法院认为,北京法先生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和使用律师已公开的个人信息,因超出合理使用范围,构成对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行为,判决被告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对麦海波律师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

此外经了解,“法先生法律大数据”小程序的备案主体“北京法先生科技有限公司”,由“北京律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南都记者查询“企查查”了解到,北京律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法先生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吴挺,因未履行其他案件的法院判决,已被限制高消费。 

信息显示,因北京律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执行标的为172060元,为此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吴挺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

而北京法先生科技有限公司另一宗执行案件,因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执行标的为93812元,同样被采取限制高消费行为。

 

编辑:何生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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